宪章、格言、会旗   

奥林匹克宪章--亦称奥林匹克章程或规则,是国际奥委会为奥林匹克运动发展而制订的总章程。   

奥林匹克格言--"更快、更高、更强"(Citius, Altius, Fortius)。  

国际奥委会会旗--白底无边,中央有五个相互套连的圆环,即我们所说的奥林匹克环,象征五大洲的团结,全世界的运动员以公正、坦率的比赛和友好的精神,在奥运会上相见。

宪章   

奥林匹克宪章,亦称奥林匹克章程或规则,是国际奥委会为奥林匹克运动发展而制订的总章程。第一部章程的倡议和制订者是顾拜旦。1894年6月在巴黎国际体育会议上正式通过 。主要内容是奥林匹克运动基本宗旨、原则、以及举行奥运会的有关事宜。数十年来,曾多次修改、补充,但由顾拜旦制订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未变。

格言   

奥林匹克格言,亦称奥林匹克座右铭或口号,系奥林匹克运动宗旨之一。格言"更快、更高、更强"(Citius, Altius, Fortius),是顾拜旦一位密友迪东(Henri martin Didon)于1895年提出的。他将这句话刻在他所办学校的门楣上。顾拜旦对此颇为赞赏,经他提议,1913年获国际奥委会正式批准,将它定为奥林匹克格言。1920年它又成为奥林匹克标志的一部分。此外,也有把"体育就是和平"、"重要的是参加,而不是取胜"作为格言的。

会旗   

国际奥委会有自己的会旗。旗为白底无边,中央有五个相互套连的圆环,即我们所说的奥林匹克环。环的颜色自左至右为蓝、黄、黑、绿、红,象征五大洲的团结,全世界的运动员以公正、坦率的比赛和友好的精神,在奥运会上相见。

国际奥委会会旗系1913年根据顾拜旦的构思而设计制作的。

历届奥运会开幕式上都有会旗交接仪式。由上届奥运会主办城市的代表将旗交给国际奥委会主席,主席再将旗递交当届主办城市的市长。然后将旗帜保存在市府大楼,四年后再送交下届主办城市。当届奥运会升在运动会主会场上空的旗帜是一面代用品。

根据奥林匹克宪章规定,"奥林匹克五环"是奥林匹克运动的象征,是国际奥委会的专用标志,未经国际奥委会许可,任何团体或个人不得将其用于广告或其他商业性活动。